分享日记|我国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制度存在哪些缺陷……
随着新世纪的到来,我国的精神病患者也越来越多,其大多数都与快节奏的生活有关,有些人不愿意接受医生的治疗从而错过了精神病的最佳治疗时期。目前,社会上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制度存在着很大的缺陷,也导致了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,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吧。
通过对我国现有的精神病院收治病患制度的了解和研究发现,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八大缺陷,主要内容如下:
第一、我国的精神病院并不是自愿收治,也没有什么收治的要求;
第二、在接受患者就诊的时候也没有规范的程序或手续;
第三、很多的精神病院会强制病人住院,认为患者必须进行住院治疗,否定患者拒绝住院的权利。
第四、对于精神病患者也没有特定的法定监护人,一般是由医院的护士进行护理,但是不承担任何监护的责任;
第五、我国的精神病院制度规定,针对精神病人遵循“谁送来、谁接走”的规则;
第六、在精神病人住院期间没有专门的纠错机制,就算是出现问题,患者的家属也没有投诉、申诉、起诉的部门;
第七、在司法方面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救济几乎是不存在的;
第八、如果精神病患者受到一些精神上的损害,能够申请获得的赔偿数额非常低。
以上就是我国针对精神病人收治方面存在的种种缺陷,现在不仅仅是专业的精神病院比较少,而且国家对于这些患者的救治措施各方面都很不到位。这些都给患者以及家属在对精神病人进行诊治时候所面临的问题。也希望国家能够尽快明确精神病人救治方面的各项制度。